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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逢翻修「產業創新條例」之際,攸關初創事業能否獲得資金挹注的天使投資人減稅優惠仍懸而未決,且投資標的、減稅上限,以及投資金額上都多所限制,讓從事新創事業出身的立委余宛如大嘆,此次修恆春一對一英語家教法帶動的效益可能有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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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數位時代2016年創業大調查」指出,台灣新創最缺乏創業初期的種子輪、天使輪投資,95.1%的創業者仰賴自有資金,導致新創早亡,整個新創事業發展遲緩。余宛如指出,新創公司從初創到穩定成長需要經過天使投資、創業投資和大型創業投資或私募股權投資3個階段。余宛如感嘆道,台灣從早期天使投資到後期私募股權投資都缺乏相關規範和協助,這次修法原本希望能夠完善整個投資鏈,不過限制採負面表列、私募股權等意見都未被納入,對立院初審結果不甚滿意。

根據院版產創條例修正案規劃,為鼓勵天使人投資,個人同一年度對未滿3年的單一高風險新創事業投資達100萬元,且持股年份達2年以上,可從當年個人所得稅中減除投資額的50%,最高可減除上限免費學英文老師 台中為300萬元。余宛如表示,投資單一新創事業100萬元金額過高,最高減除上限300萬元則過低,對天使投資人誘因不夠。且新創公司創立3年多發展出穩定商業模式,這將導致資金湧向設立接近3年的新創公司,那些才創立1、2年內、最需要資金挹注的初創公司,反而沒有人願意投資。(工商時報)托福TOEFL補習班課程 復興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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